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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「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」如附件,並自 115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項目 內容
主旨 修訂「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」如附件,並自 115年4月1日起施行。
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50104255號
依據 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3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070號函。
公告事項 本次修訂事項如下:

一、調升居家醫療照護相關人員訪視費用5%。
二、新增兒童訪視費加成20%至60%。
三、增加西醫基層診所專任醫師居家醫療照護獎勵金。
四、在宅專門醫師每月醫師訪視次數放寬至240人次。
五、緩和家庭諮詢費診療項目代碼由原P5407C修正為02020C。

發文日期 115-03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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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(1150318公告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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