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主旨 | 修訂「全民健康保險早期療育門診醫療給付改善方案」(附件),並自公告日起生效。 |
| 發文字號 | 健保醫字第1150116013號 |
| 依據 | 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31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392號函。 |
| 公告事項 | 為保障個案照護權益及院所獎勵金核發權益,舊個案收案及品質獎勵費之計算方式仍得適用原方案規定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 |
| 發文日期 | 115-08-10 |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主旨 | 修訂「全民健康保險早期療育門診醫療給付改善方案」(附件),並自公告日起生效。 |
| 發文字號 | 健保醫字第1150116013號 |
| 依據 | 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31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392號函。 |
| 公告事項 | 為保障個案照護權益及院所獎勵金核發權益,舊個案收案及品質獎勵費之計算方式仍得適用原方案規定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 |
| 發文日期 | 115-08-1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