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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一日生效。

項目 內容
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一日生效。
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50105327號
依據 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17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123號令辦理。
公告事項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並自一百十五年四月一日生效,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,請查照。
發文日期 115-03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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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15-1令             1.pdf 331 KB
  • 115-1總說明     1.pdf 93 KB
  • 115-1修正規定 1. pdf 518 KB
  • 115-1對照表     1. pdf 609 K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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