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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
項目 內容
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40128810號
依據 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29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560號令辦理
公告事項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,請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,請查照。
發文日期 114-12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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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14-4令   1.pdf  398 KB
  • 114-4總說明 1. pdf  81 KB
  • 114-4修正規定 1. pdf 293 KB
  • 114-4對照表 1. pdf  301 K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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